聯合報/鏡新聞/鏡報 — 北檢跟監案偵結補充細節(2026-10-07~13)
起訴後報導補充之偵查細節(檢方偵查認定,非法院判決;全案未判決、起訴被告推定無罪)。來源:聯合報 2026-10-08(記者蕭雅娟、張宏業)、聯合報 2026-10-07(記者廖炳棋,大安分局破案過程)、鏡新聞 2026-10-07/13、鏡報 2026-10-07。
- 委託動機(起訴書):鞠覺賢 2024-09 間委託跟監,企圖抓沈伯洋「小辮子」(出入不正當場所、婚外情等),允諾視情況另加給酬
- 鄭永津背景:從事私家偵探卅年,香港偵探總會會員,自稱曾任「中華海峽兩岸徵信服務協會秘書長」
- 隨扈 2024-10 即發現住家大門斜前方機車格內機車裝針孔、車身露天線,當時警方查無不法;沈伯洋 2025-10 才正式報案,前後相隔近一年,不少監視器影像與跡證已消失
- 破案鏈(大安分局/北市刑大專案):從沈記下之可疑機車著手,沿線調閱監視器自台北擴至台中;涉案機車登記中南部一名年長者名下,車主稱已借予他人,循借用關係查出實際使用者具徵信業背景;再比對車籍、實際使用人、監視器畫面與金流拼圖破案;歷時近一年
- 檢方掌握(偵查階段表述):通緝中港籍委託人疑似與中共情資人員的下線有聯繫;因使用科技設備於戶外監控,以個資法起訴,是否成罪由法院審酌
- 鏡新聞「監拍沈伯洋揭密」系列(2026-10-13):被告辯稱針孔設備「只是行車記錄器」,檢警購買同款設備重建現場戳破其辯稱
- 起訴書第9、14頁(鏡週刊 2026-10-08 披露):2024-11-08 江文鑫與侯凱瀚 LINE 對話含「小孩」「拍一下」「走出去了」等訊息(未成年子女依本庫 privacy line 不刊載任何可辨識資訊)
- 沒收:北檢並依法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及工具
Cited by 沈伯洋.